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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暗夜进行时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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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登和雀斑四人的关系从监测报告来看,同样冷淡疏离,他凭什么能当好刺杀计划的一环?花豹百思不得其解。

在五人组的监测报告中,描述番红花的资料最多最详尽,足足占了一半卷宗。

他一点也不在乎暴露行藏,公然以游吟诗人番红花的身份流连各大酒吧餐馆,卖唱献艺,大出风头,博得广泛喝彩。短短几天,番红花就有了点小名气,一家叫做“春天要回家乡”的酒馆甚至出钱请他驻场表演,并提供免费食宿……

“哐啷!”

两只冒着雪白泡沫的麦酒木杯撞在一起,金黄色的酒液迸溅,在酒馆的灯光映照下闪闪发亮。二人举杯仰头,一口气喝干麦酒。

“哈哈,他娘的,够爽快!”光头大汉砰然放下酒杯,抹了一把顺着硬扎扎的胡须流淌的酒汁。他衣襟敞开,坚实的胸膛半裸,肤色黑黄,右脸颊上长着一小块黑痣,从中钻出几根铁丝般的黑毛。

番红花坐在他对面,满脸通红,醉眼朦胧,外面悬挂的酒馆招牌仿佛在眼前跳舞。“春天……回……家。”他咬着舌头说,“这家酒馆的名字好……奇怪啊!”

“因为……想回家嘛!”光头大汉咕哝了一句,走到酒馆大厅的角落,抱起一只橡木酒桶又走回来,往桌上的两只空木杯里倒酒。“来,天才的小游吟诗人,我们再痛快地干一杯!”

番红花抓起酒杯,朝嘴里塞,猛然间打了一个酒嗝,低头呕吐起来。“不……不能喝了。”他狼狈地抹了抹嘴,望望四周。夜深人静,酒馆里的客人都已离去,侍者也去楼上打盹了。空荡荡的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,醉醺醺相对。一时间,说不出是热闹还是凄凉的感觉,倏然涌上番红花的心头。

“不能喝,那就唱。还是唱那首《五百里》!”光头大汉从兜里抓出一把金币,随意洒在桌上。“来,打赏!”

“你都听了几十遍啦。不过,我们是朋友,你想听多少遍都可以!”番红花用手一推,金币“丁零当啷”落到地上。这是他来此间酒馆驻场表演的第一天,和酒客光头大汉也是刚刚结识。这人爽直大方,很喜欢番红花的歌艺,两人性情投缘,相谈甚欢。

悠扬的竖琴音响起,番红花席地而坐,拨动琴弦,低声歌唱。

“如果你错过了我乘的那辆马车,

你会明白我已离开,

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。

一百里,

一百里,

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。

过了一百里,

过了两百里,

过了三百里,

过了四百里,

我离开家已五百里。”

这首俚曲出自大名鼎鼎的白朗宁之手,调子清新忧伤,在民间传唱极广。亮晃晃的灯光下,番红花瞥见光头大汉眼神黯淡,抱住橡木酒桶猛灌。

“我衣不遮体,

我不名一文,

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。

这条路,

这条路,

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。”

手指轻勾,琴声袅袅,番红花的余音回荡在寂静的四周。光头大汉放下酒桶,怅然良久,低声问道:“你们游吟诗人到处流浪,难道就不想回自己的家乡吗?”

番红花摇摇头:“我没有家,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乡。”

光头大汉楞了一下,眼中露出奇异的神色:“小兄弟,原来你也是弃婴。”

番红花默然了一会,问道:“你也没有自己的家乡?”

“没有。不过,如果……那个地方也算是家乡的话,很远,有好多个五百里。”光头大汉嘀咕道。

番红花又问:“为什么不回去呢?”

光头大汉闷不吭声,继续狂饮。酒桶遮住了他的脸,番红花只瞧见酒像泪水一样,打湿了他裸露的厚实胸膛。

“砰”的一声,光头大汉用力丢掉酒桶,破碎的木片四散飞溅。“因为——没脸回去啊。”他站起来,大步往外走。

番红花扭头望去,不知何时,酒馆门外的阴影里站着一个老头,佝偻低头,沉默地吸着水烟壶。

“我不是弃婴。”光头大汉走过身边时,番红花忽而朗声喊道,“我是萤火虫的孩子!”

光头大汉肩膀一颤,蓦然停下脚步。他沉默了一会,用力拍了拍番红花的肩膀,然后推开酒馆的门,敞开的衣襟灌满了孤独的夜风。

他和老头一起走向黑暗中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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