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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六章 养猪生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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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孤岛上海,各国的谍报人员,以及众多的商业机构,拥有的私人电台数量是相当多。所以,在日军占领租界前,黄历并不担心因为使用电台而遇到麻烦。

有了电报机,黄历便给曾澈发了份简短的密码电报,一是说安全到达,不必担心;另外又简单说明刺汪不可操之过急,正在仔细筹划当中,如有相关情报,可在每天中午准时发送。为什么要在中午发报收报,这是因为黄历发现租界发电的功率不高,使用电台时,会出现室内灯光昏暗的现象。而白天不开灯,这种异常的现象不会出现,也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。

吃过晚饭后,冯运修和崔小台去地下室工作,黄历和凌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商量“劫富济贫”的事情。

“四哥,我给你的名单都看过了吗?咱们先拿哪个开张?”凌雪神态很轻松,好象这些拥有保镖的富豪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。

“下手容易,总得找个名义吧”黄历淡淡地说道:“这样才能干得长远。”

“明白,找个冤大头顶缸,屎啊尿啊的,都往他脑袋上倒。”凌雪会意地点了点头,笑着说道:“那你看谁脑袋大?哎,别说出来,写个字,看咱俩的眼光一样不一样。”

“写太麻烦,我比划一下,你再说一个字。”黄历笑着伸出四个手指头。

凌雪呵呵一笑,用手指弹了弹胸前挂着的钻石项坠,说道:“死胖子,就是他了。”

吴世宝,原名吴四宝,又名吴云甫,江苏南通人。他是二十二代通字辈的青帮、绰号烂脚炳根的徒弟。他身材高大,满脸横肉,早年是公共租界跑马厅的马夫,后来改行当汽车司机。参加特工组织前,他曾给上海的二等流氓、丽都舞厅的老板高鑫宝开汽车,拜高为“先生”,同时,又投靠上海青帮流氓头子季云卿,成为青帮流氓,季云卿后将自己的干女儿、青帮女流氓佘爱珍许配他为妻。

吴与李士群、丁默邨都不相识,由于吴世宝在季云卿门下,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徒弟,逢到要用枪的事,都由吴四宝下手。吴世宝有一南通同乡是开汽车修理行的,而且有车床设备,车床的用途大得很,什么零件都可以车出来,吴世宝对车床兴趣很浓厚。那时青帮中人私藏各式手枪或盒子炮,大约有几十件,凡是损坏了,都交给老头子季云卿想办法修理。季云卿就交给吴世宝去办,吴便转交给他的同乡去修整,每次修好之后,交还吴世宝到郊外试枪,因此吴世宝枪法逐年进步,枪由他试过,万无一失。季云卿出出入入,也怕冤家寻仇,他不用保镖,就由司机吴世宝兼任保镖,遇到有事,吴世宝开枪还击是百发百中的,所以在圈子里有神枪手之称,因此,季云卿介绍吴世宝就进入了“76号”。

吴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,又是一个对上司非常顺从听话的家伙。他认为能够搭上李士群的关系,必“大有窜头”,因而特别卖力。他生性粗卤野蛮的性格,但知道怎样对上司恭顺,只要能博得他上司的欢心,他毫不考虑,毫不迟疑去执行,别的行动大队所不肯做或不敢做的事,他奋勇当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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