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4 章 Chapter 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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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,她也不嫌麻烦,猪食都是弄熟了的。(xs639)•(com)
领地里也没人知道该怎么养猪,所以都是她自己拿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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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候人们去树林里打猎,还会从猪圈里领一头猪走,这些猪运动量大,跑得快,鼻子还灵,带着人总能找到猎物,这样下来就没人愿意吃猪了。
虽然猪肉很诱人,但猪找到的猎物加起来,可比这些猪原本的肉多得多。
这些猪,就作为“猎猪”,被好好的养了起来。
池晏知道的时候还囧了一会儿。
虽然他知道猪聪明,但没想到它们还能抢猎狗的工作。
说起来猪也是杂食动物,野猪可是会吃肉的,就跟熊猫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一样,池晏小时候一直以为熊猫只吃竹子,初中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,当年还有一个新闻,山上的熊猫偷偷吃了山下一户人家养的羊。
那户人家花了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“小偷”。
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,但是好歹猪有用,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。
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,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。
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,公猪都有獠牙,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,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,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,很扎手,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,鼻子大,脑袋小。
体型也和现代猪不一样,胸腹肌肉非常发达,屁股小小的,身形一看就很矫健。
跑起来像是一阵风,力气大的普通人拉不住。
有时候两只猪还会一起围猎野羊野鹿,打猎结束,还会从人的手里要吃的。
它们也是要吃肉的。@兔九三()
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熟了拌着猪食给它们吃,免得染上寄生虫。
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。
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的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,小野猪得先跟原本的野猪分开养,跟诺玛相处一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,估计原先的野猪以为诺玛是“妈妈”,以为新来的野猪是自己的“兄弟姐妹”,慢慢也就接纳了。
它们都很依赖诺玛,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,如果有不熟悉的人接近诺玛,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的低吼。
因此诺玛也有了个外号——猪妈妈。
诺玛并不生气,她很喜欢自己养大的小猪。
当猪妈妈没有不好的。
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的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,很安全,猪们还会放哨,一般她带四头猪出去,两头守在她身边,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,一旦发现危险,就会发出猪叫。
守在诺玛身边的两头野猪,就会拱着诺玛离开。
总之,现在领地里的人都认可,猪是有用的猪,可以吃,但没必要。
连池晏都决定不吃这些猪了。
既然没法养狗,养猪也挺好的。
它们还学会了去固定的地方排便,每天拉完粑粑,还要让诺玛给它们埋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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